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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日期:2022-09-21   点击数:121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及人数

    纺织科学与工程14名、服装设计与工程2名。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2.纺织工程、轻化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及其它相关专业学生,欢迎具有本校、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报名我院相关专业。

3.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能正常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接收录取复试

1.复试形式和内容

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约30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

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 其它反映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8340513-85012831

六、其他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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