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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2-09-13   点击数:10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 《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15

各学科专业计划分配如下:

1.纺织工程专业,4

2.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5

3.轻化工程专业,4

4.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2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3. 3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必修课和限选课冲抵前成绩没有补考或不及格课程

4.修完并通过前3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5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7建议有本校本专业1名硕士生导师推荐信

三、申请受理时间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开放与关闭时间:

9139:00——91515:00

2.报名材料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91517:00之前

受理材料方式:啬园校区纺化楼学生工作办公室(FH-A1213

、推免生遴选办法

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2.对原有综合测评加分中,凡涉及到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对申请学生的前三年总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8340513-85012831

六、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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