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其霞等同志为 院长助理的通知
日期: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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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系、室、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全面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二级单位设立助理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组委【2019】27号),经自主报名、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党政联席会讨论等程序,决定聘任刘其霞、沈岳两位同志为院长助理。
中共 委员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 院长助理具体分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