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选聘院长助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学院建设与发展步伐,加强和充实学院干部队伍,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二级单位设立助理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委组〔2019〕27号),经研究,决定在院内公开选聘院长助理2名。
一、工作职责
院长助理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开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 、科研、服务地方等相关工作。
二、选任条件
院长助理除须具备《南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院在岗在编教师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从事系室主任、副主任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心健康。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 院长助理报名表》。
2.酝酿初步人选: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比选择优;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上报学校:学院将初步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4.研究确定:学院结合学校审核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任人选,并上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
5.发文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
四、日常管理
1.院长助理不纳入学校干部序列,不对应行政职级。聘用期间,由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2.院长助理相关补贴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 院长助理报名表》,纸质版交学院综合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793391079@qq.com。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