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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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协助本级党组织制定有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本级党组织的党员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4.维护本级党组织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各种举报、控告、申诉,并认真做好记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的性质、轻重,及时上报学院党委或纪委处理。
5.列席或参加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
6.根据学校纪委或所在党组织的安排,参加对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
7.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
8.密切配合本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所在党组织书记的参谋和助手。
9.定期向学校纪委汇报和反映党内外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