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相关规定(试行)
通大院纺[2013]9号
关于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相关规定(试行)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营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一、转专业范围及条件
学院全日制一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述条件:
1、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特长和志向;
3、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列年级前20%;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纪律处分记录;
5、第一学年无不及格纪录;
6、艺术类学生与非艺术类学生、文科类与理科类学生之间的专业不能互转。
7.无正当转专业理由或不符合学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允许转专业。
二、转专业名额及考核要求
1、转专业的人数及比例以该年级该专业的实际在校人数为基数,各专业转出和转入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2、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严格按要求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3、如学校对转专业的学生组织统一考核,所有申请人须按学校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要对申请转入的专业确实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长;
2、学生要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要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学生要对所转专业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进度以及学习年限是否需要延长等重要事项了解清楚之后,再做出理性的选择;
3、学校教务处还将对各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的名单。学校正式公布学生转专业名单之后,学生学籍即转入相关学院,学生不得返回原专业就读;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需要降级就读;
5、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毕业时按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注意需补修相关课程,学分修满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6、在转专业实施过程中,学生须照常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无故不参加,经调查核实,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7、申请表可在学校教务处主页的相关下载区下载http://jwc.njfu.edu.cn。
四、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