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通知
一、竞赛流程及内容
参赛对象:我院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包括实验课指导教师)。
(一)竞赛规则:
1.初赛:各系(室)在正常听课活动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进行初赛,推选优秀代表1-2名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各系(室)推荐名额如下表:
系 | 名额 | |
纺织工程 | 2 | |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1 | |
轻化工程 | 2 | |
服装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 | |
表演 | 1 |
2.竞赛时间初定于4月20下午1:30进行,地点FH-C202。所有参赛教师采用抽签确定参赛顺序。参赛教师原则上按照教学任务安排,在比赛前,从本学期授课计划书中随机抽取一个章节的教学内容,当场完成一段20分钟的课堂教学。参赛顺序和授课内容一经确认,请勿随意修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需参加观摩。
4.本次竞赛评比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在获奖选手中推荐1-2名讲师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参加学校举办的“南通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二)竞赛细则
1.组织细则:参赛教师面对领导、同行、学生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讲课采用板书形式。领导指学院领导、各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教学督导;同行指所有参加观摩的教师;学生将从大学三年级各班随机安排一名同学参评。本次考评采用领导、同行、学生三者相结合的考评模式,考评比例按领导50%、同行25%、学生25%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表。
2.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需在4月8日前提交课程完整电子版课件。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50%以上课件内容需为作者原创。
3.参赛教师比赛时必须带齐教案、教师授课计划书、教师授课情况记载簿等教学文件和资料,讲课内容应基本按计划书的安排授课。
4.如有疑问,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电话:85012835。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