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日期: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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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规格,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度,特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学院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和全体教学人员应遵照执行。
教学环节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
一、理论教学
理论教学包括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的选聘、备课、课堂讲授、教学总结、课堂讨论、辅导答疑等教学主要环节。
(一)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进行课程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
1 .授课教师
(1)担任课程主讲的教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熟悉拟主讲课程的大纲、内容、要求和教学手段。
(2)毕业分配、非高校调入我校的新教师均须参加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没有教学工作经历的新教师,须经过对拟开设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实验等助教环节的严格训练一轮以上,且在首次开课前必须提交备课笔记,由教研室组织试讲,学院审核、决定其是否能担任任课教师。
(3)教师开设新课程应.熟悉新开设课程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并有相关研究成果;提出符合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实施方案,并拥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3.有较详尽的教案;.在开课前一学期向教研室提出申请,并通过教研室审核,经教学院长批准。
(4)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应积极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教师年龄在55岁以下的正副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学生授课。
(5)在读研究生兼任助教,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教研室组织进行考核,教学院长批准。
2 .教学准备
备课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1) 教学准备是保证课程教学顺利进行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基础环节,教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准备工作。主讲教师统筹组织安排课程教学工作,对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 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之一,是对学生进行教学和组织考核、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各门课程均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目的、要求,课程重点和难点、各章节基本教学内容、学时安排以及主要教学手段、学习参考书目等,教师在执行中不得随意更改。
(3) 主讲教师应按教学大纲和课程基本要求确定教学进度,编制教学日历,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等各教学环节的学时,组织有关教学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4)主讲教师要研究教学对象,根据学生情况认真备课,认真编写教案;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活动,参加集体备课;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系统阅读参考文献资料。
(5)主讲教师应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课程间的衔接和配合关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目的、要求,处理好教学重点和难点,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应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6) 各门课程均应有选定或自编的教材或讲义,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或国家规划教材。积极引进、使用先进的、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教师应有意识地把科研成果引入教学内容和自编教材。主讲教师应提出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目,确定或编写学习辅导材料。
3 .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任课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努力提高授课质量和课时效率。应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2)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说明本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课程的性质、授课计划、考核方式等。
(3)课堂教学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更新讲课内容,及时传递本学科发展的信息;课堂语言力求准确、简练、生动,板书工整、文字规范,教学手段运用恰当。
(4)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课程授课计划书》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在保证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引入与课堂内容相关的最新研究成果或学科前沿成果。
(5)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内容特点,精心安排、组织习题课和讨论课。习题课由主讲教师或助教完成。助教担任习题课的讲授,课前须得到主讲教师的指导;担任习题课的教师须按要求和学生阶段学习的实际情况,充分准备,写好备课笔记。
(6)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安排讨论课。讨论课必须在教师的组织、参与和引导下进行。教师要选择具有代表性、思考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讨论题,并提前告知学生,以便学生准备。讨论课要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创造精神,鼓励发表不同的学术观点,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讨论结束应做好小结。
(7)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纪律,加强考勤工作,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应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学院或有关部门反映。
4 .教学总结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实施进度,认真及时填写《教师授课情况记载簿》中的有关栏目。课程结束后,要进行课程教学总结,分析。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教研室要把教学总结做为教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是课堂讲授教学的延伸。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
2.教师要在课前拟定出讨论题发给学生,布置自学内容,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要求、步骤、如何归纳引导以及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
3.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要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空气。讨论课宜小班或分组进行,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
4.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性的本质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做进一步的探讨。
5.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学期成绩的评定依据。
(三)辅导、答疑与作业
辅导答疑与作业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1. 辅导答疑着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启发学生思维、改进学习方法,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辅导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予重点辅导和帮助。
2.助教要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辅导答疑,要熟悉讲课内容并跟班听课,明确辅导要求和目的,认真做好准备。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没有配备助教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负责。辅导答疑原则上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占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时数。
3.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并在《教师课程授课计划书》中明确。作业内容应涵盖各知识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学生的作业一般应全部批改。作业量多的课程可适当配备助教帮助批改作业,但主讲教师仍应批改一定量的作业。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对不按时完成作业或草率应付作业的学生要批评教育直至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任课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应及时登记,作为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依据之一。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主要环节。
(一)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应有完整的实验大纲;理论课中的实验环节,也应编有相对独立的实验大纲。实验教学应选用适当的实验教材或编写实验指导书,严格按实验大纲进行,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
2.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实验管理规定,认真准备实验。对开出的实验,应亲自试做,并认真分析试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学生上课前,指导教师应注意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状况和器材药品的有效性,严禁带故障操作,并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
1.认识实习(见习)是通过讲学、社会调查、观摩、社会实践等形式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在社会实际中的应用,获得本学科、本专业的感性知识,为学习专业课打下基础。生产(教学)实习是通过实际岗位的训练使学生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学习生产和管理的实际知识和技能,培养初步应用本专业知识的实际工作能力,了解本专业的社会发展趋势,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感性知识。课程设计(训练)是通过一门或几门课程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巩固已学理论知识,掌握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和设计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2.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实际情况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提前深入实践场所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践场所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计划,安排并指导教学实践基地带教人员的带教工作;按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践任务的情况;实践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定期向学院及教学实践基地领导汇报情况,及时解决实践教学期间遇到的问题,协调好各种关系;检查学生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指导学生完成作业,负责组织学生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实践教学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工作总结送教研室、学院。
3.凡我院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实践环节,但未通过资格审定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的实践教学。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接受指导教师及教学实践基地带教人员的指导;按实施计划书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地完成实践教学的各项任务;重视向实际学习,记好学习笔记,按时完成布置的作业,写好实践报告并参加实践考核。尊重实践场所工作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践场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实践期间不得从事与实践任务无关的工作;遵守学校及实践场所有关安全和保密的规定;遵守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
(三)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较为系统的训练。
学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修订)》要求,制定了《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质量评定标准》(工程类、设计类),要求按照工作规范和成绩质量标准严肃认真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